最离谱的不是x女士恣意妄为停别人车位又不肯挪走,而是这么点事,竟然需要多部门左一轮又一轮的调解,其实车位被占应该由公安机关和交警出面,警告限时挪车,到时间还不挪走就直接拖走,事后取车时处罚,很简单点事,搞的这么麻烦,浪费巨大资源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