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气象
26-07-12 06:41 微博认证:辽宁气象服务中心微博

辽宁省气象台7月12日7时继续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预计7月12日16时至13日8时,沈阳中南部、鞍山北部、抚顺北部、锦州、辽阳北部、铁岭中南部、盘锦、葫芦岛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渤海北部海域有大雨到暴雨(30~8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大暴雨(150~250毫米),沈阳北部、鞍山中部、营口北部、阜新、铁岭北部、朝阳南部地区有中雨到大雨(10~3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暴雨(60~9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9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8~10级。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防短时强降水、防大风准备工作。
2.做好简易房屋、高空悬挂物以及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防风加固工作。户外行人和工作人员减少户外活动,注意远离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
3.驾驶员通过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交管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引导。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安全场所,关好门窗加固棚舍;工地注意遮盖建筑物资,妥善安置易受短时强降水、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防范大风对农作物、果蔬及对设施农业和养殖大棚的不利影响,建议提前防风加固。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固港口设施。
6.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