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_
26-07-12 03:14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我跟你们不一伙儿,我挨骂说几句。我认为6月30日发生的长沙“车位门事件”是一起中国式的互害事故。最大的责任人不是女公务员,而是车位人。前后10天,六次调解。惊动全网。说到底,是女公务员遇上硬茬儿了,或者说遇上流氓了,不依不饶了。或者说两个流氓怼上了。

官方定的六次调解,调解啥,调解谁?官方定的第一次调解是7月2日,之前的7月1日就道歉加交钥匙了。之后也不存在变卦。

我的评论是基于@胡锡进 转的,新华社发的基本事实为基准。
先说女公务员不是霸占十天不挪车,不是不道歉,而是车位人用车在后边顶住了,想挪挪不了,死活挪不了。六次调解实际上是车位人完全不听调解,坚决不挪后边顶住的车。女公务员多次当面道歉,女公务员父母当面道歉,书面道歉,赔偿。都不行,还要求赔偿五万,最后还是赔偿了,赔偿多少,没有公布。

最后还是在多方调解下,女公务员多次道歉,加书面道歉,加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解决了。女公务员投降了,结局她也被处分了,并且全网一片叫好。这一次公家、媒体、民粹神奇的尿到一个壶里了。

下边我依据新华社发表的基本事实,简单叙述一下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

6月30日晚9点多,女公务员驾车回租住的小区,停车在车位人的车位。这当然是不对的了,然后也没留电话,也是不对的。

然后几个小时后的7月1日凌晨三点,车位人驾车回来,发现车位被占领,当即就把自己的车堵在后边了。这是第一次“锁死”。想挪车,想让位,想让车位人的位,必须两个人都同时有时间,都同意,才能解锁。完全可以说车位人如果不后堵,当天人家就开走了,空出来了,谁也不见谁。太平无事。

那不行,7月1日晚9时多,警察到,女公务员当面道歉,并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物业,如果这时车位人配合就解决了,注意,这是第二天,7月1日晚。这时车位人说谎没有钥匙,结果导致车位人后边顶住的车走不了,事件第二次“锁死”。

第一次调解:7月2日,警察又到场,车位人拒绝移车,并声称围七天。又并且在车位后安装了水泥立柱。加装了U型管。固若金汤,成车位人的根据地了,坚决革命到底。当天很多人很多部门人劝,车位人我自岿然不动。事件第三次锁死。

第二次调解:7月3日派出所、社区调解,女公务员父母到场,车位人拒不到场。事件第四次锁死。

第三次调解:7月6日派出所、社区调解,车位人要求必须女公务员男朋友到场。无果。事件第五次锁死。

第四次调解:7月7日派出所、社区调解,车位人要求女公务员必须书面道歉加视频道歉,并赔偿5万块钱。无果,事件第六次锁死。

第五次调解:7月8日,派出所、社区调解,未满足车位人要求。事件第七次锁死。

第六次调解,7月10日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调解,女公务员当面道歉,书面道歉。并给予赔偿,多少不知道。结束。

所谓结束就是车位人解除封锁,撤车,撤围档。女公务员的车才能出来。事件解锁。
7月11日有关部门对女公务员停职处理。并且查她。

这个女公务员这一次真的成弱势群了,不夸张。本来吧,她不可能没有人,但是肯定老实,没有对车位人搞搞震。这事啊,她就被动到底。被车位人一而再,再而三,她也一而再,再而三示弱。车被扣,她上班真的是有困难,这边还得处理这事,这事乌央乌央,单位对她也有压力,最后的解决,可以说是有关部门压她了,你不解决,就解决你。也就是赔偿多少,然后就答应了。解决了。但是还是处理她了。

我确实鸣不平,有关部门这一次确实息事压她,不公平,当事双方,另一方闹大的一方,事不惊人不罢休一方,应该处理。

我真的是承认体制优势的,真的。但是有些事啊,公家不该管,你管就成你事,本来不是你的事,是人家两个人的事,让法院管。女公务员占别人的车位肯定不对,该赔就赔,车位人在车位搞工程就是犯法,肯定犯法。该判判。又但是,一打官司,女公务员就不是公务员,这还真又成弱势群体了。

我的学术一般,逻辑还马马虎虎,也不是学逻辑的,工作也不从事逻辑,但是知道黑白和对错,正经人说正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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