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口径高度雷同的营销通稿,掩盖不了各大官方公示平台可查的客观事实:相关关联主体的终本案件、被执行人记录均可随时核验。
面对此前我方提出的公证存证附件、侵权事实举证两大核心质询始终避而不答,反倒批量投放娱乐博主引导舆论,将客观转述公开商事、司法信息的行为扣上“恶意抹黑”的帽子。
包括以下两张图也请附上说明佐证,何出此言?是主观臆断还是实质性证据?空口罗列一堆罪名,每条指控对应的证据在哪?无佐证的单方面控诉等同于不实揣测。请拿佐证一一对应具体的人和事,一一盘出。此前我方多次要求对方出示侵权完整公证材料、逐条列明侵权事实与法条,对方全程回避举证,如今对待他人又如出一辙,单方面抛出多条负面指控,同样需要配套完整实质佐证。
舆论风向可以靠流量文案引导,但法院裁判文书、工商登记公示记录无法篡改。始终回避关键问题、无法拿出对应佐证,一味依靠营销渠道制造对立,完全本末倒置,再多通稿也掩盖不了公开平台留存的公示记录。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