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位女车主,真是刷新了我对“脸皮厚度”的认知上限。
花钱买的私人车位,那是业主的合法财产,不是什么公共福利。占了也就罢了,留假号码、满口谎话,甚至两次报警倒打一耙,这哪里是无心之失,分明是把自私刻进了骨子里。
讽刺的是,业主想要的不过是一句诚恳的道歉,可对方偏要用无赖手段把事态闹大。这年头,开得起车不代表就有教养,有些人兜里装满了油钱,心里却荒芜得连基本的契约精神都长不出来。
把别人的宽容当成自己耍横的资本,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到底是谁给她的底气?当规则成了摆设,当无赖成了常态,我们到底该拿什么去捍卫那点可怜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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