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通报两犬撕咬幼童拖行#上海这条通报,措辞很平,分量很重。狗主人马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警方可以,没有和稀泥,直接上刑事强制措施。感觉这已经不只是民事赔偿的范畴了。
两条狗从家里窜出来,冲进小区撕咬一个孩子。这不是意外,是放任。如果大型犬、烈性犬不栓绳不出户,咬伤人的后果,狗主人必须兜底。
这次警方直接上了刑事手段,说明执法端对这类恶性犬只伤人事件的态度正在收紧。以前可能赔钱调解了事,现在动真格了。
好消息是男童没生命危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被狗扑咬拖行的心理阴影,不是缝几针就能消掉的。关键还要打狂犬疫苗。
那些还在遛狗不牵绳、认为觉得我家狗不咬人的主儿,该看看这个案子。狗不懂事,人不能不懂法。狗咬人的账,最终都得算在主人头上。坐等后续的侦办结果,该赔的赔,该判的判。法律的牙齿,该亮就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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