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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9 07:45 微博认证:外交部 赵立坚

【坚决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一、《宣言》的地位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当时的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在柬埔寨金边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就南海问题签署的第一份政治文件。《宣言》明确了和平解决争端、保持自我克制、禁止新占岛礁等核心原则,体现了各国推进互信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治意愿,为维护南海及地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宣言》的核心条款

《宣言》全文共十条。第四条明确要求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第五条明确要求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第六条要求有关各方在全面和永久解决争议之前,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寻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径,包括就海洋环保、海洋科学研究、海上航行和交通安全、搜寻与救助、打击跨国犯罪等探讨或开展合作。第十条明确要求适时制定“南海行为准则”。

三、落实《宣言》的成果

多年来,落实《宣言》进程取得积极成果。政治层面,各方于2012年通过《落实<宣言>指导方针》,并先后于2016年和2022年发表《全面有效落实<宣言>联合声明》《纪念<宣言>签署20周年联合声明》,巩固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政治共识。机制层面,各方建立了落实《宣言》高官会和联合工作组会两层机制,截至2026年5月共举行26次高官会和55次联合工作组会。合作层面,通过《关于在南海地区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联合声明》《未来十年南海海岸和海洋环保宣言》(2017-2027)等文件,建立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各方在海洋环保、海上搜救、海洋科研、航行安全、海上执法、军事互信等领域举办了近40个合作项目。

落实《宣言》后续行动已成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围绕南海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为维护南海局势稳定,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源:边海纵横微信公众号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