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美团 点了个外卖,外卖员叫我来取餐结果送错地址了,我说你送错了他说我填错地址了,我让他下楼看看是不是错了,然后他就发了两张照片给我(图1),一张是别人家门,一张是别栋楼的门,都跟我填的地址对不上,我跟他说这不是我填的地址,他坚称这就是地址,然后就把我电话挂断了,很明显是他送错了但他拒不承认。我打电话过去发现打不通(图2),我以为他把我拉黑了不愿意送了就申请了退款。然后他又怒气冲冲地打电话过来说送到了。我一打开门外卖员就指着我的鼻子,情绪极其激动地问我想干什么。我看他情绪过于激动担心他做出过激行为就打开手机进行录像,外卖员试图抢夺我的手机,我把他推回,他见力量上不占优势于是报警(?),对警察说我录像侵犯他的肖像权。
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他可能回过味来发现自己完全不占理,进入了认怂想要逃跑的阶段,毕竟在这待着是妨碍他继续工作了,开始狡辩我在这浪费他时间,但是我也要工作啊,不也是在浪费我的时间吗,关键是他已经报警了警察在路上了,他跑了我去跟谁说理去,所以我只能跟着他下楼,防止他骑电动车跑了。顺带我让他带我去他送错地址的那栋楼,我指着门牌说这写的是什么,他还假装说自己今天没戴眼镜看不清楚——不是哥们,你近视还不戴眼镜骑电动车,你是想死还是嫌命长。
然后警察到了,我跟警察解释清楚来龙去脉,警察跟他解释了法治社会,公共场所下公民有取证权,这不叫侵犯肖像权。
因为我今天饭都没吃饿得慌再加上我实在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我还有工作要做,所以接受了调解并删除了录像(我答应了帽子叔叔调解结束就删除录像的要求),因为这明显浪费警力的行为导致帽子叔叔心情大概是不太好,我不想继续纠缠,我从一开始录像就只是为了自卫,阻止外卖员逃跑是为了防止帽子叔叔来了死无对证。继续纠缠对我没一点好处。
当然,到最后这个外卖员也没给我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