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汽车
本地生活
旅游
数码
娱乐
影视
庄志明律师
26-07-08 06:14
微博认证: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苏州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如不服一审判决,完全可以上诉,通过二审法院江苏高院纠正。现在倒好,在网络法院先批斗,给法官戴上高帽子了。[允悲][允悲]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