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供应商,法人是他本人,但每次合同签字,都跟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字不符。
真名叫XX军,每次都写XX君,姓氏和第二个字都对,就第三个字错误,我看了他公司宣传彩页也是故意写错第三个字。
大家怎么看玩这种猫腻的人?都是公对公的合同、公章、对公款项,这能跑的掉?
除了掩耳盗铃,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啥用处了。
发布于 广东
有个供应商,法人是他本人,但每次合同签字,都跟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字不符。
真名叫XX军,每次都写XX君,姓氏和第二个字都对,就第三个字错误,我看了他公司宣传彩页也是故意写错第三个字。
大家怎么看玩这种猫腻的人?都是公对公的合同、公章、对公款项,这能跑的掉?
除了掩耳盗铃,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啥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