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贵州茅台股权投资之道
26-07-07 23:13

有群友问,为何茅粉节可以上酒,而股东大会不可以,下面是来自于豆包的回复!

一、股东大会、茅粉节是否都属于工作会议?

1. 股东大会:官方定性为正式工作会议

公司总经理王莉在股东大会公开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最高决策会议,和董事会同属正式工作会议,全程按国企工作会议、公务接待制度管理。

- 核心属性:履行公司法定治理职责,审议财报、分红、换届、重大经营事项,属于公务性质会议;
- 配套晚宴:会议配套工作餐,经费由公司公款列支,纳入公务接待管控范围。

2. 茅粉节:不属于工作会议,属于市场化品牌营销活动

茅粉节定位是面向消费者、经销商、品牌爱好者的品牌文化、市场推广活动,不属于内部治理、公务议事类工作会议:

- 活动目的:产品体验、品牌文化传播、维护消费端客群,核心是市场宣传;
- 参与主体:大量普通消费者、经销商、酒友,并非以参会履职、表决议事为核心;
- 经费归类:品牌营销、市场推广费用,不纳入公务会务接待经费管理。

二、股东大会晚宴禁酒、茅粉节可供酒的核心原因

(一)股东大会晚宴强制不上酒(三重硬性约束)

1. 政策法规红线(最核心)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公务活动、工作会议、工作餐一律不上酒;国有控股企业参照党政机关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
股东大会属于公务类工作会议,配套晚宴属于会议工作餐,制度明确禁止提供任何酒类,无变通空间。

2. 上市公司治理公平性约束

晚宴酒水成本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仅现场参会股东享用,对海量无法到场的中小股东不公平;若公款提供高端白酒,易被解读为变相向到场股东发放特殊福利,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引发合规与舆情风险。

3. 舆论与国企示范责任

茅台作为头部国有上市酒企,全社会高度监督,公务会议供酒会放大“公款消费高档酒水”负面舆情,必须严守八项规定示范底线。

(二)茅粉节宴请可以供酒的合规逻辑

1. 活动性质完全脱离“公务工作会议”范畴

茅粉节是市场化品牌营销活动,不属于条例中约束的“公务活动、会议、调研、公务接待”,禁酒规定不适用于商业品牌推广场景。

2. 经费与接待对象属性不同

- 经费:列支市场品牌宣传费用,而非公务会务接待经费;
- 人群:面向终端消费者、经销商,核心是商业品牌体验,不是股东履职、公务议事对象。

3. 行业品牌展示的合理商业需求

白酒企业市场化品鉴、品牌文化体验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政策仅约束公务公款会议场景,不限制企业正常商业推广、产品品鉴活动;茅粉节供酒是产品体验、品牌文化展示,属于合规经营动作。

三、一句话总结区分

1. 股东大会=公务工作会议,配套晚宴是会议工作餐,受公务禁酒制度强制约束,禁止上酒;
2. 茅粉节=市场化品牌营销活动,不属于公务会议,不受公务禁酒条款限制,可正常提供品鉴酒水。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