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噪音该找谁?深圳各部门分工,一条讲清楚!】7月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处长张志宇做客《民心桥》时表示,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深圳的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是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所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公安部门主要是负责机动车的噪声,以及非营业性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道路、城市轨道,以及公共交通设施所产生的交通噪声。#深圳[超话]# (来源 / 深圳新闻广播 编辑 / 张雪莹) http://t.cn/AXoEWv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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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7 20:22 微博认证: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栏目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