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不能挪用中式纹样反向起诉中企# 苏州的那个判决我很费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形式,LV的标志性纹样是包括几个图案并且按照特定形式排列。它现在是单独拿出某一个图案进行垄断并起诉其他非同领域公司使用类似图案,像茉莉奶白那个说构成LV的显著性认知过于勉强了。
允许LV每个图案注册就非常不合理,尤其和中国古典花纹图案相似度那么高。就单个纹样来说,LV并不具有独创性,但这种注册给了国外品牌合法进行文化挪用,并利用漏洞反向构成文化霸权的机会。比如LV还在中国起诉非相关领域的各种商家,未免吃相太难看。有说法称,LV菱形组合图案商标已注册40年,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以它为准;那么传统纹样已经历经数千年,更应该被认定为公共领域文化符号,不应被任何商业利益私有化进行排他操作。
LV文化挪用和用图案设计等进行侵权起诉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在美国、日本、欧洲都败诉,欧洲还取消过它特定图案的商标权。
LV有关的几个案例:
2004年,LV起诉美国一款手提包上的字母组合图案侵权,最终败诉。联邦法院表示:不准垄断一种设计风格!
2020年,LV起诉日本一款收纳袋上的方格图案侵权,最终败诉。日本特许厅解释:该图案纹样源自日本古代!
2015年,欧盟法院裁定,取消LV所拥有“棕色和米色棋盘图案以及黑色和灰色棋盘图案”的商标权。原因是这两种格纹图案不符合商标必须具备的“识别性”和“原创性”。
2024年,LV发布的一款衬衫单品被指“文化挪用”罗马尼亚传统服饰。对此,罗马尼亚文化部长回应,将要求路易威登承认设计灵感来源罗马尼亚。
在历史案例中,我们看到审判结果更注重保护当地的传统文化,而不是生硬套用商标权。希望我国的相关注册单位和法律机构也能够为我国文化的长远利益着想。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