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请各位评说[作揖][作揖][作揖]】
2025年8月15日,我发了一条微博“信公知,变脑残”,其中有一段话,是照搬@光远看经济 在一视频中的话,并贴上几张从该视频中截取的图片。(视频见→http://t.cn/A6sq5OT4 )
奇怪的是,差不多一年后的昨天,我收到@微博管理员 的通知,该微博由于被@光远看经济 投诉而被限制展示。
@光远看经济 投诉理由是:
该账号未经本人授权,指名道姓使用本人姓名、未经许可配发本人肖像照片,同时使用侮辱性谩骂、攻击性言辞贬损诋毁,进行人身攻击,不属于正常观点讨论,恶意拉低本人社会评价、造成不良舆论扩散与精神困扰,违反《民法典》1024条名誉权、1019条肖像权、1012条姓名权相关规定,构成网络暴力侵权。给本人造成精神困扰与社会评价贬损。
(昨日看到@子午侠士 也被@光远看经济 以类似理由投诉成功。)
我已经退休多年,许多知识也许跟不上形势发展了,于是有三个疑问涌上心头:
1.对@光远看经济 指名道姓,需要@光远看经济 授权吗?否则,构成侵犯其“姓名权”吗?
2.配发从视频中的如实截取几个镜头,需要@光远看经济 许可吗?否则,构成侵犯其“肖像权”吗?
3.我那条微博属于“人身攻击”并构成“网络暴力侵权”了吗?
我知道我是退休多年的普通网民,而@光远看经济 是“著名经济学家”,我是不敢惹,也惹不起,所以我现在只按事实叙述,只提疑问而不做任何评论。
是?非?请各位评说。[作揖][作揖][作揖]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