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姑姐离婚,作为过错方没有分到夫妻共同财产,这得多大的过错,才能分不到一丁点夫妻共同财产???
大姑姐离婚带三个孩子回娘家,婆婆要为大姑姐养三个孩子,关键婆婆没有工作,大姑姐没有工作,公公一个月4000,要为大姑姐养三个孩子,儿媳妇不高兴了,儿媳妇担心公公婆婆要把养孩子的重任转移到自己老公身上,儿媳妇也要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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