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卖无资质减肥糖被判10倍赔偿# 】近日,江苏的赵某通过微信结识美容店销售李某,李某在朋友圈经常发布吃减肥糖成功案例,称产品食用方便、无需控制饮食。赵某花费1700元购买3盒,服用后身体不适,发现产品查询不到生产厂家,向卖家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法官介绍,李某并未举证证明案涉产品的生产商真实存在,也没有提供合法进货来源,案涉产品生产厂家信息不实。依据《食品安全法》,经营者售卖不合规食品需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付赵某17000元。 http://t.cn/AXopziM4

花山检察
26-07-07 09:01 微博认证: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