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检察
26-07-07 08:55 微博认证: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2男子群发51万条违法短信获刑##2男子群发涉黄涉赌短信51万余条获刑#】只需几部手机、一台“猫池”设备,甚至不需要露脸,就能在家中“轻松”赚大钱?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被告人阿辉、阿升因架设“猫池”设备,批量发送涉黄、涉赌违法短信51万余条,最终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刑罚。
2024年4月,被告人阿辉在某加密聊天软件群聊中,看到账号“嘟嘟嘟”(身份不详)发布“代发短信,0.18元一条”的消息。阿辉主动联系对方,并从对方处获取一台“猫池”设备。同年12月,阿辉找到被告人阿升提议利用“猫池”帮上线发短信赚钱,阿升表示愿意加入,并提供了手机卡。阿辉、阿升在上线“嘟嘟嘟”的视频指导下通过“猫池”设备向外发送涉黄、涉赌违法短信51万余条,非法获利约2万余元。
信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辉、阿升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网络色情直播、网络找招嫖、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综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阿辉、阿升拘役刑,并处罚金。
所谓“猫池”,是一种能同时插入多张电话卡的硬件设备,可批量群发短信。在电信网络诈骗等黑灰产业链中,犯罪分子常利用“猫池”设备大量发送涉黄、涉赌、涉诈短信,为上游违法犯罪活动“引流”。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所谓“代发短信赚快钱”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凡是要求批量发送不明链接、涉黄涉赌信息等行为的“兼职”,极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工具人”。via.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