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6-07-06 22:22 微博认证:湖南日报社三湘都市报官方微博

【#LV赢得了官司输掉了服气#】#建议建立中国传统文化纹样数据库#LV诉茉莉奶白,一审判赔1030万。社交媒体上,网友们的情绪出奇的一致:愤怒。

因为公众的愤怒不是来自“不懂法”,而是来自“懂了法之后,发现法与理、情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

那条鸿沟里,躺着几千年来的东方纹样传统,躺着一个民族对自己文化符号的朴素归属感,躺着对“以大欺小、以资本压人”的本能反感。

LV的老花图案诞生至今不过130年。就在2026年这个Monogram问世130周年的年份,LV一边在全球高调庆祝这个“百年图腾”,一边在中国法庭上追索着与数千年东方纹样高度相似的图案的“专属权”。

而宝相花在中国的历史,可以上溯到隋唐,乃至更早。一个只有130年历史的商业符号,要通过法律去封锁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公共纹样。

公众的情绪或许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在文明和伦理的层面上,它们无比真实,无比正当。是的,LV赢了官司。但在很多中国消费者的心里,它输掉了另一样东西,那种东西,我们中国人叫“服气”。而那1000万赔偿,在公众看来,不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更像是向后来者收取的“文化过路费”。这笔钱,法律认了,人心却没有认。

或许,我们能做的是:第一,在制度层面。商标审查中是否应当引入“传统文化元素溯源”义务?对于明显源自公共文化的传统纹样,即使获得了显著性,其保护范围是否应当受到限制?#建议商标审查引入传统文化元素溯源#
有实务人士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商标的审查中,已逐步形成一种共识:非遗名称原则上属于公共资源,不宜为个体独占专用。这一思路能否延伸至传统纹样图形领域,值得探讨。
第二,在技术层面。是否可以建立中国传统文化纹样数据库,作为商标审查的在先权利参考?这既能保护创新,也能防止“合法圈地”。
第三,在企业层面。本土品牌或许需要建立更清醒的风险意识:“致敬传统”不能成为忽视商标检索的借口。这不是茉莉奶白一家的困境,而是所有试图用“国潮”“东方美学”讲故事的中国品牌的集体困境。(萧向光)http://t.cn/AXolRp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