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创业观察室
26-07-06 13:35 微博认证:前 深圳市万志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CEO 杨军

合同里写“买断”,却被税务局认定为“代销”?明明是收佣金,却差点背上偷逃税的罪名?

税务局判断交易性质,不看合同叫什么,只看权利义务和“三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一致。

四大模式,避坑指南

1️⃣ 买断模式(所有权转移)

• 核心:货直接发给客户,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

• 注意:千万别在合同里写“按销售额分成”或“卖不掉可退货回购”。一旦写了,税务局就会认定你根本没转移风险,实质是“代销”,要求你全额按销售交税!

2️⃣ 代销模式(受托销售)

• 核心:货权始终归委托方,受托方只收固定比例的手续费。

• 注意:受托方绝对不能自己定价,也不能直接收客户的货款。必须按“平销返利”的逻辑,由委托方开票给终端客户,否则极易被穿透定性为购销。

3️⃣ 居间模式(介绍撮合)

• 核心:只提供信息,不参与合同履行。

• 注意:严禁签字担保、代收货款或验收货物! 只要碰了这些实质性环节,你就变成了“共同经营者”,佣金不仅要交增值税,个人还要按劳务报酬补高额个税!

4️⃣ 代理模式(委托代购/代销)

• 核心:结果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 注意:资金流必须干净!所有货款必须先打到委托方账户,扣除服务费后再结算给代理方。千万别用自己的账户去垫付或代收货款,否则会被视同“自营销售”,面临补税+罚款!

杨军掏心窝建议:

合同是防范税务风险的防火墙。在落笔签字前,一定要搞清楚:货是谁的?钱怎么走?票怎么开? 名实相符,才能安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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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