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案件调解,当庭履行。本身是好事情。但是调姐姐姐直接说你还要律师干啥,[吐]我直接给你调解了。我说我是律师。真实心大啊,卷宗到你手里之前,您知道我做了多少工作,付出多少努力,取得当事人几分信任呢,您直接拆桥......您让当事人跳过律师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当事人不会天然认为您是为了他好,会觉得您想忽悠他。叔叔们的防诈骗宣传语之一就是,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但是我知道是为啥,因为当事人的结算凭证上约定的有引起诉讼律师费、诉讼费都有对方承担。调姐姐可能是想让对方想省点钱。
可是为啥被抛弃的是干活的人呢
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也不要小看任何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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