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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6 09:01 微博认证:财新网官方微博

【电子商务法修正拟赋权劳动者参与治理 两部门推出征求意见稿】实施七年有余,《电子商务法》修改进入轨道。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布《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4日。http://t.cn/AXoWw3WV

  此次征求意见稿新增10条,修改12条,相较于现行法89条的篇幅,修改幅度达到近四分之一。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个方面修改: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管机制,并丰富监管工具和规制手段;三是鼓励电子商务出海,并赋权涉外反制。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经济创新、各类平台兴起,平台经济各方参与者的关系更为复杂,从骑手的劳动保障到商家“二选一”、“仅退款”、被迫卷入补贴大战等等事件,使得平台经济参与者的利益平衡逐渐成为热议的话题。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表示,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平台经济的“关键主体”,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且是网络市场治理中的重要参与者,兼具经营者、管理者双重属性。有必要修法从立法上强化平台的社会责任,更好平衡各方主体利益,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必要修法完善平台法律责任体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强化合规意愿,带动相关经营主体共同营造良性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有必要修法从立法层面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效能,引导平台经济各类经营主体从“流量至上”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卷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