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
2026年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规则调整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2)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盘中临时停牌情况下复牌后进行集合竞价。
(3)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未股改公司股票如调入风险警示板,仍将执行5%的涨跌幅限制。
发布于 安徽
新规
2026年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规则调整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2)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盘中临时停牌情况下复牌后进行集合竞价。
(3)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未股改公司股票如调入风险警示板,仍将执行5%的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