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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6 06:19

一、 旧礼法的神学根基:原罪论下的“压制性教育”
文中开篇便点出了奥古斯丁式教育的核心人论:

人的本质:儿童被视为“无知的、任性的、生而有罪的”。这是一种缺陷性的人性预设。

礼法秩序的目的:教育(作为最初的礼法规训)的最高目的,是克服这种原罪带来的内在败坏。因此,秩序外在于孩童,需要自上而下地灌输。

亲子关系的规范:基于此,父母的“冷酷与严厉”被赋予了道德正当性。这是一种逆孩子愿望而行的礼法。温柔被视为对原罪的放纵,严厉才是通往救赎的唯一路径。

哲学定论:在这种礼法哲学中,母亲只是一个执行神学惩罚的中介者,她与孩子之间隔着一套冰冷的神学教义。母子关系是制度性的,而非人情性的。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