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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长庆采油三厂井场疑“未验先投”,期待榆林市靖边县监管部门公开核查真相

近日,有自媒体人爆料,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新建24-9005井存在“未验先投”嫌疑,指该油井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便投入生产,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法定要求。爆料后,公众期待榆林市靖边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介入、全面核查,以公开透明的调查结果回应群众关切。

石油开采行业废水、固废、油气挥发污染物产出量大,陕北黄土高原生态脆弱,油井开发若跳过环保验收直接投产,极易引发地下水污染、土壤原油渗漏、区域生态破坏等不可逆后果。“未验先投”绝非企业内部流程疏漏,而是无视生态保护法规、漠视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硬性违法。

生态环境领域群众举报、网络爆料,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监管部门发现隐蔽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网民针对24-9005井“未验先投”的线索,一是核实举报内容真伪,查清该井环保设施建设、竣工验收手续、实际投产时间等关键事实;二是依法依规处置,若查实违法,严格落实处罚、责令停产整改,同步公示完整调查流程与结果。

网络爆料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线索属实,企业存在规避环保验收、违规投产行为;另一方面也存在信息偏差、现场情况误判等客观因素。正因存在两种结果,监管部门更不能回避、拖延核查,唯有完整、中立的现场勘验、资料调取、多方问询,才能还原事实全貌,既不纵容企业环境违法,也不允许不实信息无端抹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榆林市靖边县生态环境分局而言,及时处介入调查,也是践行环保政务公开、畅通群众监督通道的法定职责。针对涉事油井,执法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周河镇24-9005井现场,调取环评批复、环保设施施工记录、验收台账、投产运行记录等全套资料,留存现场影像、生产运行数据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调查档案。

若核查确认爆料属实,24-9005井确属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监管部门需严格依照条例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完成环保设施整改与竣工验收;同时将处罚决定书、整改时限、复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形成长效警示,倒逼油田企业完善新建井场环保流程,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其二,若核查证实网友举报存在信息误差,井场环保手续齐全、验收流程合规,监管部门也应完整发布核查证据、现场勘验记录,清晰说明项目环保全流程合规依据,主动澄清网络传言,消除公众疑虑,保障企业合法生产权益。

长远而言,陕北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刚性环保约束。油气企业应当建立新建井场环保手续前置审核机制,把竣工验收作为投产前置硬性门槛;榆林市靖边县生态环境部门则要常态化开展油井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巡查,将“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减少群众举报事件的发生。

长庆采油三厂24-9005井疑似“未验先投”的事件,既是对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拷问,也是对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履职能力的检验。期待榆林市靖边县生态环境分局迅速启动全面核查,以客观详实的调查、清晰可查的证据、公开透明的处置结果,给网民、给当地群众一份经得起检验的真相,守护黄土高原生态安全,维护环保法律法规刚性权威。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