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将两个法律层级的关系颠倒了:
正常逻辑:政府与“凯乐电器厂”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上位法/行政行为,应先经行政审核批准;后续的民事转让合同(下位法)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案件中的逻辑:法院依据一份真实性存疑的民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下游合同)的既判力,反向决定了上游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下游合同决定上游行为”。徐玉强将此称为“河水倒流”或“儿生母”的程序倒置。
二、关键证据:合同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
发布于 天津
#审判机关将两个法律层级的关系颠倒了:
正常逻辑:政府与“凯乐电器厂”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上位法/行政行为,应先经行政审核批准;后续的民事转让合同(下位法)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案件中的逻辑:法院依据一份真实性存疑的民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下游合同)的既判力,反向决定了上游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下游合同决定上游行为”。徐玉强将此称为“河水倒流”或“儿生母”的程序倒置。
二、关键证据:合同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