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丫熊
26-07-05 12:10

1820 年五月的一天,兵部官员哭丧着脸向嘉庆皇帝报告,说兵部大印找不到了。兵部差不多相当于国防部,是国家最高军事管理单位,结果让小偷进去了,简直闻所未闻。这案子直到嘉庆帝死也没破,案件一直遗留到道光继位,但是道光压根不想管,所以兵部一直没有大印。

后来兵部官员跟道光请示,每当军需发放、军官升迁、部队调动都得用印,没有可咋整啊,于是官员们集体决定重新再铸一个。兵部大印是银做的,值一些钱,所以被人偷了,官员跟道光说:「铸这个印的钱不报销,由主要领导分摊,你就让我们铸吧。」道光同意了,说:「那你们就铸吧,不报销啊。」官员说:「肯定不报销,而且我们向皇上保证,此后人在印在。」

从那时起,一直到 1912 年清朝亡国,兵部再也没丢过印。

这就叫责任分摊制,清朝 200 年前就应用了。
当损害不可分或存在共同故意时,权利人可向任一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责任人内部再按过错比例追偿。直接责任人无法赔偿时,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次要责任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