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文化 侵权是侵权
昨天路上看见好几个骑手拎着茉莉某白粉色外卖袋在大街上跑腿,在小区电梯上也碰到。后来才知道,这是部分粉丝用狠狠下单的方式在打一场中国传统文化保卫战。
在苏州中院判茉莉某白败诉,赔偿LV1000万的判决后。他们特意下单消费,用消费投票支持品牌。
看来茉莉某白公关团队有高人,确实深谙舆论战玩法,要把品牌碰瓷的套路进行到底。他们娴熟的使用宗老留下的老剧本,成功的把一桩证据确凿的商标侵权案,转变成中西文化博弈新短剧。先是复刻他人商标蹭品牌热度,法院判决后又把商标侵权案件偷换成中西文化孰优孰略、谁抄谁的社会议题。
其实整件案子很简单。LV 的四叶花卉是经过注册、拥有专属辨识度的驰名商标,茉莉某白同款图形商标曾多次被驳回,企业明知存在权利冲突,仍在全国数千门店大规模使用近似标识,主观恶意一目了然,法院千万元判赔有据可依。
这起判决恰恰是中国公平营商环境的有力证明——外资、本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完全统一,司法不会区别对待。
从营销角度看,这套打法短期见效,靠舆论转移矛盾,拉动门店销量,是以小博大的精明策划。
从品牌角度看,这种手段虽然令人厌恶,但不得不佩服效果的确牛,是又一个花小钱办大事但成功案例。
但从大局看,企业靠绑架民众情绪、文化传统掩盖侵权过错,让国民情绪为企业利益买单,利的是自己,伤害的是国货口碑。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