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5 10:46 微博认证:音乐博主

#老人月收入2万被判无儿子遗产继承权#- 死者梁某:长期定居加拿大,二婚,名下南沙一套价值约400万房产;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房产全部留给现任妻子、亲生儿女、继子,完全未分配给85岁母亲温某。

母亲温某:85岁,退休金7000元/月,自有天河100㎡房产出租,租金约13000元/月,月固定总收入超2万元;另有3名子女,均对其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矛盾:儿子离世后,温某起诉儿媳,要求分割这套房产;一审法院考虑老人高龄,判她分得10%产权,儿媳不服上诉。
2. 老人当庭主张
自己常年患病,每月护工开销5000元,儿子常年在外,从未尽赡养义务,遗嘱完全不顾及自己,应当分得遗产。

3. 二审关键证据
儿媳提交完整流水、房产租赁记录,证明老人每月稳定收入2万,名下自有房产,还有其他子女赡养,生活完全有充足保障;老人称高额医药费、护理费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4. 最终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母亲全部继承诉求,该房产母亲无任何继承份额,房产全部按遗嘱由妻儿、继子分割。 http://t.cn/AXo9VJYm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