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冬华律师
26-07-05 09:5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冬华说事超话)

#冬华说事[超话]##法考# @今日一题: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张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甲市公安局受理后,认为处罚明显不当,遂将拘留期限改为3日。张某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问:关于本案被告与管辖如何确定? ​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