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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5 07:04

一、 侯卫东的“缓兵之计”:程序性权利的行使
侯卫东面对陈庆蓉的“快刀斩乱麻”令,没有正面抗辩,而是以“现在我心很乱,不能马上答复,请陈阿姨给我一点时间”作为回应。这在礼法程序上,是一种程序性权利的行使:

请求延期裁决:他承认了审判的合法性,但以情感状态为由,请求给予思考时间。这是对陈庆蓉“立即执行”命令的柔性抵抗。

保留异议权:不直接回答“分手”与否,意味着他拒绝在压力下做出不可逆的承诺,为未来保留了协商或上诉的空间。

礼的运用:以“请陈阿姨”的敬语和谦卑姿态,维持了对长辈之礼的遵守,避免了正面对抗。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