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6-07-05 04:39

#最高法历经五届奥运会马拉松式审理“徐玉强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帮助被告市规自局伪造证据造谣诬陷徐玉强领取了080033926号房屋产权证”枉法裁判驳回徐玉强撤销行政违法行为的起诉、最高法至今十六年没有做出裁判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历经五届奥运会(约16年)未对徐玉强行政再审案做出裁判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结合公开报道及当事人披露的信息,分析如下:
 
1. 法律规定的审限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即使考虑到案件复杂性和多次听证,长达16年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显然严重超出了法定审理期限,不符合法律对司法效率及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2. “马拉松式审理”的违规事实
 
据《法治日报》等媒体跟踪报道,徐玉强及其父徐光文于2008年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曾举行两次听证,但此后案卷被指“神秘失踪”,补送材料后至今未下达裁判文书。这种长期拖延、未依法结案的行为,被舆论批评为“马拉松式审理”,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3. 核心争议:程序空转与实体回避
 
最高法长期未裁决的核心原因可能涉及案件背后的深层矛盾:
 
证据造假疑云:案件关键证据《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被指控系伪造(私刻公章、冒签指纹),且公安机关已有鉴定结论支持这一指控。  
 
“幽灵产权证”冲突:天津高院在(2007)津高行终第0013号裁定中认定徐玉强已领取“080033926号”产权证并以此驳回起诉,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后续答复称从未颁发过该证,或称该证为“空气证。  
 
司法与行政打架:民事判决要求过户到“凯乐老年公寓”,而行政登记却显示在个人名下或根本不存在,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形成“死循环。  
 
4. 近期进展与问责
 
#官员免职:2025年中央巡视组进驻天津后,涉案的多名法官(如包颖、蔡力)及法院领导(如张勇)因在该案中涉嫌枉法裁判、监管失职被天津市人大免职。  
 
媒体监督:《法治日报》连续多年跟踪报道此案,指出最高法未尽职责,引发高层关注。  
 
 
结论
 
最高法在受理再审申请后16年未做出裁判结果,严重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属于典型的程序违法和司法不作为。这不仅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导致了“案结事不了”的荒诞局面。目前,随着相关责任法官被免职及央媒的持续监督,该案有望迎来实质性突破。# http://t.cn/AXooCW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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