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员工泄愤删除考生志愿致落榜#【8个月刑期,买不回被毁掉的本科梦!】
四川达州一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刘某某,因被考生家长临时“放鸽子”而心生怨恨,竟私自登录系统删除了考生的本科志愿,导致其直接错失录取机会。最终,刘某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 事件回顾:
1. 委托与变卦:考生小明父亲将身份证号、密码等核心信息交给机构员工刘某某帮忙填志愿。后因觉得收费过高,家长私下联系他人填报并取消了与刘某某的约定。 
2. 恶意报复:刘某某在约定地点久候无果,意识到被“放鸽子”后,为泄愤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清空了小明已填报的志愿。 
3. 无法挽回:次日家长发现异常时,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填报已结束,小明因此落榜。 
⚖️ 法律警示: 法院审理认为,擅自删除他人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高考志愿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切勿将违法行为当作“恶作剧”或“泄愤手段”,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 防坑指南:
● 密码不离手:考生号、密码、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切勿轻易透露给他人,包括所谓的“内部人士”或“专家。 
● 官方渠道填报:务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指定App进行操作,定期修改密码并检查志愿状态。 
● 警惕高价陷阱:选择正规咨询服务,对收费不合理或行为可疑的机构保持警惕,避免产生纠纷引发极端行为。  http://t.cn/AXooyt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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