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汉纪22汉成帝前28年》诗解
题文诗:
孝成皇帝,上之上河,平元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乃,诏公卿百,僚陈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光禄大夫,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其占,恐害继嗣。是时许皇,后专宠后,宫希得进,见中外皆,忧上无继,嗣故杜钦、谷永及向,所对皆及,之上于是,减省椒房、掖廷用度,服御舆驾,所发诸官,署及所造,作遗赐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宁,以前故事。
皇后上疏,自陈以为:时世异制,长短相补,不出汉制,而已纤微,之间未必,可同若竟,宁前与黄,龙前岂相,放哉家吏,不晓今壹,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而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此,诚不可行,陛下省察!故事以特,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当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今吏甫受,诏读记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约制妾,恐失人理。陛下深察!上于是采,谷永刘向,所言灾异,咎验皆在,后宫之意,以报之曰:吏拘于法,亦安足过!矫枉过直,古今同之。财币之省,特牛之祠,其于皇后,所以扶助,德美为华,宠也咎根,不除灾变,相袭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传不云乎:以约失之,者鲜审皇,后欲从其,奢欤朕亦,当法孝武,皇帝如此,甘泉建章,可复兴矣。孝文皇帝,朕之师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时不,如职今见,亲厚又恶,可以逾乎!皇后其刻,心秉德也,谦约为右,垂则列妾,使有法焉!
给事中平,陵平当上,言太上皇,汉之始祖,废其寝庙,园非是上,以无继嗣,遂纳当言。秋复太上,皇寝庙园。
诏曰今大,辟之刑千,有馀条律,令烦多百,有馀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其较然,易知条奏!时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塞诏。
【原文】
孝成皇帝上之上河平元年(癸巳,公元前二八年)
春,杜钦荐犍为王延世于王凤,使塞决河。凤以延世为河堤使者。延世以竹落长四丈,大九围,盛以小石,两船夹载而下之。三十六日,河堤成。三月,诏以延世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诏公卿百僚陈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光禄大夫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其占恐害继嗣。”是时许皇后专宠,后宫希得进见,中外皆忧上无继嗣,故杜钦、谷永及向所对皆及之。
上于是减省椒房、掖廷用度,服御、舆驾所发诸官署及所造作,遗赐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宁以前故事。皇后上疏自陈,以为:“时世异制,长短相补,不出汉制而已,纤微之间未必可同。若竟宁前与黄龙前,岂相放哉!家吏不晓,今壹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此诚不可行,唯陛下省察!故事,以特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当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今吏甫受诏读记,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约制妾者,恐失人理。唯陛下深察焉!”上于是采谷永、刘向所言灾异咎验皆在后宫之意以报之,且曰:“吏拘于法,亦安足过!盖矫枉者过直,古今同之。且财币之省,特牛之祠,其于皇后,所以扶助德美,为华宠也。咎根不除,灾变相袭,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传不云乎:‘以约失之者鲜’,审皇后欲从其奢与?朕亦当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则甘泉、建章可复兴矣。孝文皇帝,朕之师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时不如职,今见亲厚,又恶可以逾乎!皇后其刻心秉德,谦约为右,垂则列妾,使有法焉!”
给事中平陵平当上言:“太上皇,汉之始祖,废其寝庙园,非是。”上亦以无继嗣,遂纳当言。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诏曰:“今大辟之刑千有馀条,律令烦多,百有馀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时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
匈奴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
【译文】
河平元年(癸巳,公元前28年)
春季,杜钦向王凤推荐犍为人王延世,让他负责堵塞黄河决口的工程。王凤任命王延世为河堤使者。王延世命人用竹子编成长四丈,九人合抱那么大的竹笼,里面装上小石头,用两条船夹着搬运,沉入决口处。三十六天后,河堤修好。三月,成帝下诏任命王延世为光禄大夫,官秩为中二千石,封为关内侯,赐黄金一百斤。
夏季,四月,己亥晦(三十日),出现日食。成帝下诏要求公卿百官指陈过失,不得有所隐讳。又传命大赦天下。光禄大夫刘向上书说:“四月衔接五月,出现日食的月份与孝惠帝时相同,出现日食的日子与孝昭帝时相同,孝惠、孝昭二帝均无嗣,这种巧合,预示不利于继嗣。”此时成帝专宠许皇后,后宫其他美女很少有机会进见皇帝,朝廷内外都为皇上没有继承人而忧愁,所以杜钦、谷永以及刘向的上书都提及这个问题。成帝于是削减皇后椒房殿和妃嫔掖庭的开支,由各官署征调及制作的衣服用具、轿舆车马等,以及给皇后的亲属和众嫔妃的赏赐,与竟宁元年以前的旧例完全相同。
皇后上书为自己辩解说:“时代不同,制度也不一样,有长有短,互相补充,只要不超出汉家的制度就行,细微之间不一定要求一致。比如元帝竟宁年之前与宣帝黄龙年之前,难道是一样的吗?主管后宫的官吏并不了解这个道理,如今一旦接受这样的诏书,将使我连摇手都不成了。比如我想做个屏风摆放在某个地方,他们就会说:‘没有这种先例。’我有所需要,他们不肯备办,就一定会拿诏书来限制我。这种办法实在不可行,请陛下明察!按照原先的规定,祖父母是用特牛;一只牛来祭祀的,而我的祖父戴侯、敬侯都蒙恩准许用太牢;一牛一猪一羊祭祀。而今要一律依照旧例,两位祖父就只能用特牛祭祀了,请陛下哀怜!现在宫廷官吏刚刚接受诏书,宣读完毕,就径直来预先崐告诫我,让我知道,以后对宫廷财物不可再象对私家财物一样随意索取。这些规定的初始用意,就是要约束限制我,恐怕会失去人情常理。请陛下明察!”
成帝于是将谷永、刘向奏章所说灾异责任全在后宫的意思,转告给皇后,并且说:“官吏按照法制行事,又怎么可以怪罪呢!要矫枉,就要过正,古今同理。况且节省钱财,改用特牛祭祀,对于皇后而言,正有助于发扬美德,为你博得更多的赞誉。如果不铲除祸根,灾变接连发生,祖宗的祭祀尚且不保,还谈什么你的祖父戴侯呢!经传上不是说:‘俭约之人,犯过失的很少。’皇后果真要追求奢侈吗?那我也该效法孝武皇帝了,这样的话,甘泉宫、建章宫可就要重新兴建了。不过,节俭的孝文皇帝才是我的老师。皇太后、皇后的待遇都有成文规定。假使皇太后在当年做皇后时,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而你如今受到宠爱,又怎么可以超过她呢!皇后应当着意修德,以谦和节俭为上。这样才能做诸妃的榜样,使她们得以效法!”
给事中、平陵人平当上奏说:“太上皇是汉王朝的始祖,废除他的祭庙墓园是不对的。”成帝也正在为没有继嗣而忧愁,就采纳了平当的建议。秋季,九月,恢复了太上皇的墓园、祭庙。
成帝下诏说:“如今,关于死刑的规定有千余条。律令繁多,有百余万言。条文之外的‘奇请’、‘他比’等附加条文,日益增多。即使专门研究和熟悉法律的官吏,都弄不清头绪,想让天下百姓都知晓,不是太难了吗!用这么繁琐的刑律,去对付善良的百姓,斩杀无辜之人,岂不可悲!主管机关应讨论减少死刑,及可以取消或省略的法令,使法律条文简明易懂。具体回奏!”当时主管官吏不能弘扬皇上的旨意,只是在细微枝节上,举出数件毫毛般的小事,以敷衍诏书而已。
匈奴单于派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来朝进贡,并参加元旦的朝贺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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