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在中国大陆的首次影印出版,源于教员的谈话。1957年,教员在一次高级干部会议上提到:“《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侮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省委书记可以看看。”同年1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副牌“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影印此书。在省部级干部中发行。当时《金瓶梅》的发行,手续特别严格,购者要有三个条件:(一)年满45岁;(二)已婚;(三)省,军一级的高干或研究家。每部书编了号,购买时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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