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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4 16:47 微博认证: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尊重消费自由把景区通行权归还游客#【零度观点:游客称万仙山景区遇霸道民宿 不住店被尾随3小时 游客的通行权不能由民宿说了算】200元预付金退了,但被“押送”出景区的安全感,谁来退?近日,重庆的王女士和朋友自驾到河南新乡的万仙山景区游玩。在景区门口买了门票后,她们遇到拦车拉客的民宿老板,交了200元住宿预付金。可到店看房后发现,房间位置并不理想,周边生活也不方便,便决定换一家住。起初老板娘不乐意退钱,双方争执一番后,钱虽退了,老板娘却骑上电动车跟在了她们车后,王女士走到哪,老板娘跟到哪,一路打电话通报车牌和位置,从下午跟到夜晚,直到她们离开郭亮村地界才罢休。

民宿老板事后解释,跟车是为了把游客“安全护送到景区门口”。但这个解释很难站住脚:护送,是走在前面带路;尾随,是跟在后面监视。一个是服务,一个是胁迫。这起纠纷表面看是“定金不退、老板尾随”的普通纠纷,实则问题的根源,出在当地一项特殊制度上:买的门票里不包含车进景区的费用,游客想把车开进挂壁公路景区,必须通过民宿交钱,民宿向景区报备车牌。

这套规则的逻辑是:景区禁止私家车自由进入核心区,游客若想自驾,必须入住村内民宿并通过其报备;报备费根据人数,每辆车300到500元不等。几家民宿老板告诉媒体,这笔钱“最后也会交给政府”。如果这是一笔民宿代收的服务费,为什么会被描述为交给政府?这笔报备费用收取主体、资金流向、收费依据均缺乏清晰公示

更值得警惕的是,即便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方便民宿揽客、保障游客安全,但这套制度把民宿从住宿服务提供者,变成了交通通行的“把关人”。游客的车能不能进景区、什么时候进、通过什么方式进,全都由民宿说了算。老板娘之所以追车,是因为她已经把王女士的车牌号报给了景区。在她看来,车牌是她报的,游客就必须住她的店。

沙窑乡政府在通报中承认“日常监管和服务保障方面仍存在短板”,针对问题约谈涉事民宿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其实,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让“车进山”的权力回归景区,统一收费、统一放行。游客花了钱,就有权选择住哪家民宿,而不是被某家民宿“绑定”。说到底,太行山的风景属于每一个想来看它的人,文旅行业想要长久吸引客源,首要底线是尊重游客自主消费、通行的合法权利。 http://t.cn/AXoXN7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