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住酒店亲密时遭窗外男子偷窥#上海静安法院新近对一起情侣住酒店亲密遭窗外男子偷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偷拍者李某被判赔7000元并书面道歉,酒店因未尽安保义务承担20%补充责任。
一、事件经过
偷窥实施:2025年4月16日深夜,李某尾随张某及其女友至酒店,从杂物间翻窗后蹲守窗外偷窥半小时,随后用手机伸入纱窗缝隙偷拍约十分钟,直至被发现后逃跑。
即时处置:张某发现后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认定李某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判决要点
1. 侵权人李某的责任
全额赔偿:法院酌定李某赔偿张某律师费5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合计7000元。
书面道歉:李某须向张某出具经法院审核内容的书面道歉声明。
2. 涉事酒店的补充责任
过错认定:李某在酒店多个楼层房门外实施异常偷听行为,但酒店安保未能及时发现、询问或制止,法院认定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具体承担:酒店对李某7000元赔偿款项承担20%的补充责任,酒店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李某追偿。
三、法律信号
律师费全额支持:判决中5000元律师费获全额支持,体现了司法对受害者通过专业法律途径维权的认可与鼓励。
酒店责任明确:本次判决释放明确信号,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以侵权人是否为酒店员工为前提,外部人员的侵权行为若因酒店安保漏洞得逞,酒店仍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入住隐私自保建议
入住检查:进入房间后应第一时间检查窗户是否锁闭、窗帘是否为完全遮光材质,纱窗帘在夜间等同于透明。
证据保全:一旦发现被偷拍或偷窥,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好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后续维权诉讼的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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