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起诉耐克抄袭#7-11便利店已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正式起诉耐克,指控其计划于7月11日发售的Air Max 95运动鞋抄袭了品牌标志性的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7-11认为该配色组合经过数十年使用已具备极高辨识度,极易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双方存在联名或背书关系。耐克特意选择在7-11年度促销日“7-Eleven Day”当天发售同款配色的行为,被诉方视为具有主观恶意的搭便车营销,彻底激化了矛盾。尽管7-11在诉前多次尝试协商,但耐克坚持按原计划宣传并如期发售,目前7-11请求法院全面禁售涉事鞋款、召回已流通产品并索赔全部利润。 http://t.cn/AXo6NkH5
发布于 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