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采油厂违规掩埋污油泥,环保执法被指“以清代罚”弱化监管效力
北极海新闻 2026年06月26日一篇《延长石油宝塔采油厂一油井被举报 涉嫌违反“油泥不落地”规定 》的报道,揭开了宝塔采油厂管理混乱,极度缺乏责任心,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报道称,有群众6月25日清晨,向北极海新闻反映,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塔采油厂“丰1384井”存在环境污染问题。5月12日前后几天,在丰1384井场内污油泥露天随意堆放,抽油机下可见含油污水积存,现场未配备相应回收装置,作业人员也未按危废处置流程转运,而是就近取土简单覆盖掩埋。并提供了现场视频,该视频显示,污染现场有所清理,但并未清理干净。而且该井场环保设施不完善,原油泄漏后长期未清理,含油污水未按规范处置,直接用泥沙掩埋,周边土地存在被污染风险,严重违反油气开采“油泥不落地”环保政策。
北极海新闻就此事联系了延安市宝塔区环保局。宝塔区环保局组织核查,并于当日(6月25日)下午发来工作照片。并说举报地点“是之前那些油块和水都是采油厂修井作业产生的,都在采油井厂内没有污染到外环境,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了,这次修井作业结束也不会再产生油泥和废水了,油井正常生产。”然而,反映人当日清晨拍摄的视频显示,现场虽有清理痕迹,但并未完全恢复整洁。
一、立法明文禁止掩埋危废,涉事井场已构成违法事实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专门条款确立“油污不落地”刚性准则,明确禁止任何形式掩埋含油污染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亦将油气危废纳入全过程闭环监管,要求专用防渗暂存、持证单位转运、标准化终端处置。对照举报影像资料,丰1384井场无防渗围堰、危废收纳桶等必备设施,作业人员规避规范流程直接覆土掩埋,从生态机理看,陕北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油类有害物质持续下渗将长期侵蚀土壤乃至浅层地下水,已构成法律界定的重大污染风险。
二、企业抗辩于法无据,监管部门“以清代罚”留下多重漏洞
企业以“污染物仅在井场内部、未外流”作为抗辩理由,在法理上完全不成立。现行法律规制的是污染处置行为本身,井场土地属国家所有、是区域生态系统组成部分,企业不能以未对外扩散免除法定责任。然而,属地环保部门接报后仅清运表层油污即宣称办结,暴露出三重监管漏洞:其一,未开展土壤与地下水专业检测,隐匿污染底数完全空白;其二,未强制企业同步补齐防渗收集设施和危废台账,同类违法极易复发;其三,立案处罚与生态修复两大法定环节全部缺失,完整执法流程应包含勘验取证、污染物检测、行政处罚、编制修复方案及监督验收等步骤,而本次仅以现场清扫结案,形成了“举报—清理—无处罚”的不良示范。
三、国企主体责任悬空,系统性问题亟待深挖
延长石油作为省属大型国企,本应成为行业标杆,此次事件暴露出从集团到一线层层弱化环保管理的系统性问题:内控制度流于纸面,一线人员普法培训缺失,日常巡查走过场,生产考核权重远高于生态考核。一旦专业检测证实土壤、地下水形成实质性污染,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高额行政罚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乃至刑事追责三重刚性法律责任。
四、媒体监督暴露深层困境,环保执法须跳出“息诉即办结”惯性
此次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媒体介入后监管部门反应迅速、反馈及时,但“快”的背后恰恰折射出另一种形式的不作为——以程序性响应替代实质性执法,以可见的现场清理替代完整的污染调查与责任追究。群众举报的价值在于启动公权力介入,而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远不止于消除信访诉求,更在于查明污染事实、认定违法责任、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生态修复。当执法止步于“投诉即清理、清理即结案”,法律条文便沦为纸面约束,企业也难以真正形成守法自觉。
针对本次事件,监管部门应启动深度闭环核查: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域土壤、地下水取样检测,固定全部证据并正式立案查处,强制企业升级防渗收集系统与台账管理并组织全员法治培训,同时以丰1384井为典型案例在全集团开展环保专项排查,建立常态化巡查问责机制。“油泥不落地”不是一句宣传口号,而是生态法治底线。陕北黄土高原是黄河流域生态重点区域,油气开发必须坚守“在保护中开发”原则。唯有法律监督不松、企业责任不落、生态修复到位,才能真正守住黄土高原耕地与地下水的生态根基,能源国企也应当在产能扩张与生态约束之间作出符合法律与公共利益的明确选择。
针对宝塔采油厂丰1384井存在环境污染,违规处置油泥的事件,延安市宝塔区环保局以程序性响应替代实质性执法,将持续关注。最终的违法性质认定取决于环保部门对污油泥的采样鉴定结果(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若鉴定属于危废,处罚力度(包括罚款甚至刑事责任追究)会显著高于一般工业固废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