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本然唯心所現
26-07-04 11:19

#佛教[超话]#
《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讲记--我们执非法为法、非义为义,能使令我们退失无量的功德【229】

玅境长老

宙二、斥二失坏(分二科)
洪一、标列二种

【有二种人,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俱为失坏。】

前面是第一段解释完了,这第二段是"斥二失坏"。 "斥二失坏"分两科,第一科是"标列二种"。 "有二种人,于佛所说"的法、所说的"毗奈耶"的律,都有破坏性。

《披寻记》一一九六页:

【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俱为失坏者:道理所摄,名之为法。随顺一切烦恼灭故,名毗奈耶;如〈摄异门分〉说,(陵本八十三卷八页)。于此法毗奈耶执法为法非义为义,是名为失,由能退失无量善法故。若复于非法中持为是法,于非义中宣说为义,是名为坏,由坏佛语不久住故。】

"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俱为失坏者:道理所摄,名之为法",这个法和毗奈耶怎么解释呢?就是属于讲的道理的地方,叫做法。这个道理,从这里能通到那个地方去,叫做道理。如果是不通了,就是没有道理了。

"随顺一切烦恼灭故,名毗奈耶",这个毗奈耶翻个灭,就是你能随顺这个道理去修学的话,能灭除一切烦恼,那就叫做毗奈耶。 "如〈摄异门分〉说,(陵本八十三卷八页)",那里这么样解释。

"于此法毗奈耶执法为法非义为义,是名为失",这上面说"于此法毗奈耶执法为法",以我们的虚妄执着的法,那是有道理。执"非义为义",不合道理为道理。

"是名为失",这就是有过失。 "由能退失无量善法故",我们执非法为法、非义为义,能使令我们退失无量的功德。

这个法和义,法是能诠显的,义是所诠显的,这么样分别。 "退失无量善法故"。 "若复于非法中持为是法",就是执持说它是法。 "于非义中宣说为义,是名"叫做"坏"。怎么叫做坏呢? "由坏佛语不久住故",能破坏佛的法语,使令它不能久住世间,佛法就是灭亡了,所以叫做过失。这一段指人说,"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俱为失坏",有二种人。下面是列出来。

--敬录自法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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