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合规红线不容触碰 陕西渭南两家银行合计被罚55万元压实金融经营主体责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对辖区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5万元,并对两名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处分。本次监管处罚直指信贷业务管理薄弱环节,释放出金融监管部门从严整治信贷违规、持续压实审慎经营底线的鲜明信号。
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受罚机构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陕西富平汇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机构违规类型各有侧重,暴露出信贷全流程管理存在明显短板。其中,兴业银行渭南分行存在项目贷款支付管理不规范问题,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行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雷羽给予警告;陕西富平汇发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银行业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马龙同步受到警告处分。
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是银行业防控信贷风险的基础性、核心性制度,项目贷款支付管理则是规范资金流向、防范资金挪用、保障信贷资金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环节。无论是项目资金支付管控缺位,还是信贷“三查”流程流于形式,本质上都是机构合规经营意识淡薄、内部风控机制执行不严的体现。此类违规行为不仅会造成信贷资金脱离监管视线,滋生资金挪用、授信风险失控等隐患,还会扰乱区域信贷市场秩序,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与金融监管倡导的合规经营、风险可控发展导向严重相悖。
从法律层面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机构可依法采取罚款、责令整改、处分相关责任人等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乃至限制从业等处罚。本次渭南监管分局既对机构实施经济处罚,又同步追责一线业务责任人,正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落实“机构+个人”双重追责机制,做到处罚到人、问责到底,杜绝“只罚机构、不追个人”的宽松监管现象。
依托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知,金融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将全面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持续产生长效约束。机构信贷违规处罚记录会如实公示,对机构市场声誉、业务准入、合作授信形成持续影响;责任人警告处分记录同步留存,将作为金融从业人员任职考核、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监管处罚不再是一次性惩戒,而是通过信用公示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倒逼金融机构与从业人员树立长效合规思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集中披露两起信贷违规典型案例,用意清晰明确。一方面,以公开处罚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辖区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等各类银行业机构对照自查,全面梳理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涉农贷款等各类信贷业务流程,补齐资金支付管控、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风控漏洞;另一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从业人员常态化合规培训,将审慎经营要求嵌入信贷业务每一个操作环节,从制度执行、人员管理、流程监督多维度筑牢风险防线。
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合规是发展的生命线。此次合计55万元的罚单,是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信贷领域乱象整治的缩影。下一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紧盯信贷资金使用、授信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对各类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突破信贷合规红线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以本次处罚案例为镜鉴,深刻认识信贷合规管理的重要性,主动开展内部专项排查整改,完善内控约束机制;全体金融从业人员更要绷紧合规之弦,严格落实各项信贷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唯有机构守牢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恪守职业底线、监管部门严格监督问责,才能持续净化区域金融生态,保障信贷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本源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