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要面对一终极的一元论时,一种困难便出现了,这就是要于必然性与自由之间寻求一项统一的这一种困难。如果我们忘记了这一问题除了在人类的道德生命之基础以外便无法解决的话,则我们将会被引诱,把自然构想为一切存在的终极性一元基础,但这样的话,便将意味着我们将要把道德上之动机归化为生物的本能或官能上的欲望(biological instincts or organic desires)。又或这将意味着,我们要把自然以一形而上的样式去诠释,从而涉足于同时失去自然概念之明晰性和道德的准确性之危险。一切特属于道德生活领域的范畴,例如自由、义务、良知、动机、罪恶、责任等,都将面临被漠视或被歪曲的命运。有一种一元论以为当吾人使用一语词时,吾人皆意指着同一样东西;与这一种模糊的一元论相比较之下,康德的立场却以其特别的明晰性之故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康德经常强调两者的(指自然与道德之间的)分别,而并不会使它们被混淆,而他也承认了,使它们于一和谐的体系内互相联系,乃是一项不可避免的工作。最后,康德的构想是,尽管这个问题是不可逃避的,但是其解答却是永远无法达成的。——克朗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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