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滨_律师
26-07-04 07:5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王律师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有现实针对性。几乎所有的景区,都存在一个所有权和利益分配权问题。现代景区一般都在农村,农村的山地林地滩涂等都是集体所有,投资开发者要开发景区,不是买地或征地,而是租赁村里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归村民或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但是他们能否因景区开发而获得相应利益呢?好像很难。//@王才亮律师:怪象的背后都只做一个核心的问题:公有制的情况下,公有的江山属于谁?所以规定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很容易,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公有? ​​​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