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云龙公安@云龙县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2024一03一1一222一003》号,原云龙县公安局辅警王红梅(胖姑娘)在职其间向社会借款约800万,在不具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虚夸办事能力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以借款为名骗取受害人钱款,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众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何不抓、不审、不判?
是谁在充当他的保护伞?背后究竟有没有人情关系,甚至是利益输送关系?
公检法绕了八圈,两次向政法委、人大实名举报反应,至今王红梅仍逍遥法外。背后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就此问题,我会实名向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但愿诸官屁丫沟无色无味。『福田戴姆勒欧曼原厂配件』http://t.cn/AXox9v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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