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个房脸被“偷” !#售楼处违法摄像头谁来管#】 #售楼处人脸信息采集成顽疾#近期,多位购房者反映,售楼处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采集人脸信息,用于判定客户来源并决定是否支付中介佣金。这一做法已引发多起纠纷,暴露出个人信息保护的灰色地带。
今年四月,陈先生在宝山区购买新房,中介承诺成交后返佣五万元。然而付完定金后,开发商却以“人脸识别系统显示您一年前来过”为由,判定其为自访客户,拒绝返佣。陈先生表示,售楼处既无告示也无人告知,完全不知情。类似事件在普陀区也有发生,销售人员甚至理直气壮地声称“合法”。更离谱的是,金山区有开发商竟拿出购房后补签的授权书作为“同意”证明。
事实上,上海早已出台规定,要求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必须设置醒目标识并事先征得客户“知情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4条也明确规定,同意必须是事前、充分知情且自愿明确的。先拍脸、后补授权,明显违法。
当记者向宝山和普陀区房管局咨询时,工作人员坦言执法困难:他们只能要求贴告示整改,对开发商“无人脸识别”的说辞也无可奈何,且缺乏直接法规依据。消费者维权同样艰难,侵权官司耗时长、举证难、损失难以量化。
虽然上海青浦区检察院曾通过公益诉讼,对两家违规房企处以罚款并推动行业整改,但这仍属个案。售楼处私自采集人脸信息用以“判客”,实则是滥用技术、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业灰色操作。这些被采集的人脸数据存储在哪里、由谁管理、保存多久,购房者是否有权查询或删除,仍待监管部门尽快出手严查。 http://t.cn/AXoxzg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