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4天被辞退公司被判赔1万#此案给不少企业和职场人敲响警钟,很多公司误以为试用期、自创“考核期”可随意裁员,实则完全违法。法律无“试岗无责辞退”说法,劳动关系入职即生效,仅能凭客观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录用条件才能无偿辞退,空口说“不合适”不算依据。
科普:入职不满6个月,合法辞退补偿半个月工资;公司无故解约属违法解除,赔偿金翻倍,即赔付1个月薪资,本案一万赔偿金由此计算。企业私自设立考核期、压低短期薪资也违规。劳动者遇无故辞退,留存聊天、考勤、辞退记录,可走劳动仲裁维权,不必因入职时间短自认吃亏。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