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6-07-03 21:08 微博认证: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有网友经常呼吁要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这说法还挺鼓动人。

我来提一个小问题:A男和B女同居,B怀孕生子C;A男后弃B,和D女登记结婚,生子E。

显然,C是私生子,E是婚生子。同为A的儿子,C没有继承权,E有继承权。这公平???@余亦禾 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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