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21:05

【#入职4天遭辞退公司被判赔1万# 法院:公司违法解约,赔偿10000元】#公司设10天考核期辞退员工被判违法#钟某在广州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但工作仅仅4天后,公司便以钟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将其辞退,仅向其支付了400元工资,还称这是公司的“10天考核期”。钟某不服,诉至法院。

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此案经审理,法院认定公司为违法解除,故一审判决:公司需向钟某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1439.08元,还需向钟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000元。

法官表示,用人单位需明确,法律上并无“考核期”等自创概念,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更不能将试用期视为可以随意、无责解雇员工的时期;广大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设立的各类不规范的“试岗期”“考核期”等,应提高警惕。(广州日报) http://t.cn/AXoI3bvH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