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爱小甜心
26-07-03 20:29

先不论谁对谁错,这里面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我先问问,这是何苦给自己选这么难的“第二次投胎”?第一次被投胎在盐碱地,你吃的苦遭的罪还不够多吗?你这纯属给自己找了“两个婆婆(他妈妈,他前妻)”来管制你啊[笑cry]。

化十人对女人要求非常高,可以说很苛刻,不仅要求你,要对他的吃喝拉撒负责,还要求你要对他爹妈、他孩子的吃喝拉撒负责。那么,你也把你亲人都叫到你们家,长年累月同住同吃,反正都是血脉亲人,让你老公忍着点。

或者你就干脆离婚吧,虽然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但是所遇非良人,也只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眼不见心不烦。

血脉相连,父子定期见面,每周过来住一两天,可以,家里长期住着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初中男生,他正在步入青春期,作为女性,我接受不了,尤其我如果有女儿,我更会拒绝,我自己宝宝的平安最重要啦,别人的孩子,我不伤害人家,但我也没精力贡献母爱[可爱])

既然结婚是为了有自己的孩子,你已经有女儿了,离婚也不是不好的事,只是你本人没有赡养费可拿,这种情况你在婚前并没有考虑进去,房子都放在自己妈妈名下,对你处处提防。他家三套房,让他把两套房放到你女儿名下,每月给你女儿付抚养费,他和他读初中儿子怎么相处,以后人家自己自由决定。

人活一辈子,怎么快乐就怎么过,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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