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会
26-07-03 19:30 微博认证:广州市总工会官方微博

入职4天被辞退,公司理由是考核期内不胜任工作,法院:法律上无“考核期”等自创概念,公司需支付工资差额1439.08元,赔偿金10000元。(广州日报) http://t.cn/AXoM7F1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