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4天被辞退公司被判赔1万#
广州一名员工只干了四天,公司私自设立十天考核期,没签劳动合同,随便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只发400元工资。法院表示法律没有所谓考核期,公司拿不出员工不合格的证据,属于违法辞退,判令补齐工资差额,另外赔付一万元赔偿金。
不少企业自创试岗、考核期,就是想低成本随意辞退员工、克扣薪资。大家找工作要留意,只认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遇到无理由辞退、自创考核期扣工资,记得保存聊天记录、考勤等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走仲裁、起诉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http://t.cn/AXoIeAeE
发布于 广东
